吉能电力〔2016〕62号
舒兰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报批<舒兰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请示》(舒发改请字〔2016〕8号)收悉。根据长春市红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报送<舒兰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5-2030年)>评审意见的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舒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和《舒兰市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2015-2030年)》编制的《舒兰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热电规划》)符合舒兰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要求。《热电规划》通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方式解决舒兰市热力供应,对于推进城镇化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大气质量,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原则上同意《热电规划》确定的各项内容。
二、同意《热电规划》的规划范围为舒兰市城区,规划时限为2015-2030年,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同意《热电规划》提出的热电联产方案,即:近期新建2台3万千瓦背压式汽轮机,配备3台13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配备2台3.5万千瓦发电机,作为舒兰市中心城区供热热源,保证舒兰市中心城区近期热负荷需求。
四、《热电规划》实施后,应严格按照《热电规划》要求,拆除效率低、安全性能差、污染重的小锅炉。
此复。
吉林省能源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