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能新能〔2018〕332号
各有关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办),各有关风电、光伏发电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梳理填报
请各地按有关规定认真梳理“十二五”以来已纳入规划但未建成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并认真填写《吉林省核准备案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未并网)信息调查表》(见附表),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能源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审核把关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信息审核工作,落实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审核质量,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确保项目信息全面准确、合法合规。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倒排工作时间,尽快完成填表工作,务于10月15日下班前,将《吉林省核准备案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未并网)信息调查表》(附各项目有关支持性文件及资料),由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和能源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能源主管部门公章后分别报送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和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处。
联系人:张胤超 电话:0431-89156357,13009017475
联系人:郝 宇 电话:0431-88904520,18686696633
附 件: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pdf
2.吉林省核准备案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未并网)信息调查表.xlsx
吉林省能源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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