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将辽矿集团增量配电网高新区园区配电区域划分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23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31-89156345/18166898869。
附件:辽矿集团增量配电网高新区园区配电区域划分调整方案
吉林省能源局
2024年10月23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将辽矿集团增量配电网高新区园区配电区域划分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23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31-89156345/18166898869。
附件:辽矿集团增量配电网高新区园区配电区域划分调整方案
吉林省能源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