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能干任〔2026〕12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2026年5月15日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姜东敏、张微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吉直党字〔2026〕47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姜东敏为吉林省能源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6年4月3日起算)。
免去:
姜东敏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张微吉林省能源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
2026年5月25日
初审:李培林 复审:田逶岭 终审:王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