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住房和城建厅《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能油气联﹝2018﹞101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 吉林省能源局
2018年5月15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住房和城建厅《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能油气联﹝2018﹞101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 吉林省能源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