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能法规[2025]89号
刘立新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吉林市民生热电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恳请支持民生热电项目纳入国家、省规划”的建议
在能源结构提速转型背景下,吉林省“电量总体有余,电力阶段性不足”的供需矛盾在“十四五”末期将愈加凸显,因此我省亟需在“十四五”规划装机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建设省内稳定的支撑性保障电源,有效满足全省用电需求。我省已连续7年未有大型火电机组并网,现有常规电源装机已无法满足负荷尖峰时刻供电需求,常规电源“缺装机”效应明显,煤电机组的“压舱石”作用愈发凸显。我局将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对于吉林市民生热电项目在国家电力发展“十五五”规划等方面的支持,不断夯实“三侧发力”电力保供基础,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我局已会同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认真研究,支持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煤电项目建设。同时,我局也将坚持系统观念,学科统筹全省能源发展布局,会同有关单位科学编制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吉林省电力发展“十五五”规划。
二、关于“恳请批复项目所需的容量指标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是对市(州)政府下达的,目的是控制所在市(州)煤炭消费,与具体耗煤项目无关系,新上耗煤项目必须进行替代。
按我省关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有关要求:煤炭总量控制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市(州)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分工并落实新增耗煤项目减量(等量)替代措施;各市(州)政府要按照下达本地区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对本地区煤炭消费总量统筹考虑,制定本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严格本地区新增煤炭消费量项目审核程序,确保完成本地区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
下一步省能源局将科学统筹,加强规划思路,聚焦能源转型实践遇到的新情况新变化,准确把握能源发展形势,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十五五”电力领域规划编制工作,助力我省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新型电力体系;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将积极做好接入系统评审、送出工程建设等并网服务工作,确保煤电机组“早投产、早达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吉林省能源局
2025年6月30日
初审:沈伟博 复审:田逶岭 终审:刘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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