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经查阅有关材料并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公 示 期:2026年3月16日—3月27日(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987号(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联 系 人:佟德伟 电话:0431-89156350
附 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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