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我省煤炭、电气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承办单位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3-20 14:10:44 字体显示:   【打印】 【关闭】

为加快推进我省煤炭、电气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拓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渠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学时认定需求,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具备承办资质的教育平台公司,承担我省煤炭、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择优入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请承担煤炭、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的单位,须为具备合法资质的教育平台公司,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吉林省范围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在线教育、教育培训、技术开发或相关培训资质;

2.具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开发与平台运营经验,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拥有与煤炭工程、电气工程专业课程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师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

4.拥有煤炭、电气工程相关课程的课程内容符合国家及我省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要求;

5.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登记管理、经费管理、后勤保障,以及培训效果考核评估、跟踪反馈等;

6.具备合规、可溯源、学时可认定的线上培训平台功能,支持在线学习、学时记录、证书生成、数据统计等,可满足随时与我省各级人社部门数据对接的技术要求;

7.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未发生过培训质量事故或学员投诉事件;

二、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承办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申请表》(详见附件),并于3月31日前将《专业科目培训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机构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报送至吉林省能源局人事监察处802室,经我局审核,确认并发文公布培训单位名单后可获得我省承办煤炭、电气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资质。

三、其他事项

1.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规范学时认定,接受我局及各级人社部门的监督检查。

2.培训收费须符合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收费、变相收费。

3.若承办单位出现违规操作、培训质量不达标等情况,我局将取消其承办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易辰

联系电话:0431-89156361

电子邮箱:409530881@qq.com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987号吉林省能源局人事监察处802

附    件:《承办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申请表》

吉林省能源局

2026年3月19日

初审:李培林  复审:田逶岭  终审:王兴东




附件 承办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申请表.docx